关于危大工程范围,划定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其它等类型的具体尺度,并分为危大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
关于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
关于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应当包括: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关于专家论证内容,要求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关于专项施工方案修改,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结论为“通过”的,施工单位可参考专家意见自行修改完善;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专家意见要明确具体修改内容,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履行有关审核和审查手续后方可实施,修改情况应及时告知专家。
关于监测方案内容,要求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监测频次、预警标准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此外,对验收人员、专家条件和专家库管理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